说明:
(一)地(市)政府所在城市规模较大的初级中学的结构比例可以参照一般完全中学的比例。
(二)每个县(市、区)可以在成绩优异,符合中学高级教师破格晋升条件的小学教师中评聘中学高级教师。小学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数为3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1-2人;30-50万人口的县(市、区)及30万人口以下的县级区2-3人;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3-4人。幼儿园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数为300万人口以下的地(市)2人,300万人口以上的地(市)3
-4人。
五、工程研究及综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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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高级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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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一类研究院所 │25-30% │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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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机构 │1.2 二类研究院所 │20-25% │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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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三类研究院所 │15-20% │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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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一类综合管理机构 │20-25% │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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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管理机构 │2.2 二类综合管理机构 │15-20% │35-40%
├────────────┼──────┼─────
│2.3 三类综合管理机构 │10-15% │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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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类研究院所指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科研院所或承担大、中型项目设计为主的设计院所;
二类研究院所指承担地、市级科研项目以及中、小型项目设计为主的科研、设计院所;
三类研究院所指县及县以下科研所,以及承担小型设计项目为主的设计单位。
一类综合管理机构指承担省级新产品开发、技术推广、信息工程、行业产品质量分析、检验以及从事其他技术管理为主的机构;
二类综合管理机构指承担地、市级新产品开发、技术推广、信息工程、行业产品质量分析、检验以及从事其它技术管理为主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