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放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放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若干意见的通知
 (鄂政发〔2000〕19号 2000年4月12日)


  现将《关于放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放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若干意见

  切实加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21世纪全面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为了在充分调动我省现有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吸引大批海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推进科教兴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行跨世纪发展宏伟目标,现就放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制度创新,切实放开搞活现有专业技术人才。
  1、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全面推行以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打破身份、资历、所有制界限,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对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实行竞聘上岗。对转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在工资总额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指导下,专业技术职务由单位根据需要自主设岗、自主聘任、自主管理;对其他已实行全员聘用制全面实行竞争上岗的事业单位,人事行政部门只进行结构比例管理,不再实行指标控制。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以岗定酬。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国家和单位技术与经济利益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被其他单位兼职聘用,有偿从事技术性工作。
  2、改革职称制度,建立政府人事部门指导下的专业技术水平社会评价机制,促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心及其他人才社会评价中介组织和“评委会专家库”的建设,坚持考试、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机制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准确、客观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把申报权交给个人,评审权赋予社会,聘任权留给单位的职称评聘管理模式。对某些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并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实行准入控制,加强注册管理和执业监督。
  3、推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改革传统的绝对指标控制方式,建立工资总额相对比例宏观调控方式,使各单位工资总额的增减与本单位的经济、社会效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在内部分配上,采用岗位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系数工资制、目标工资制和工效挂钩等多种形式,使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的结合。鼓励技术要素以工效挂钩、技术承包、利润分成等多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积极推行技术入股。
  4、保障高层次人才合法权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最低福利标准等制度。对国家“两院”院士及在国际国内领取的学术、技术创新人才,在岗的国家级和省级专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补充养老保险、人身保险、住房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等制度。条件具备的单位,可对高级专业人才的管理人才试行年薪制。要依据政策和法律,保障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和奖金、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兼职收入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要逐步提高生产科研重点岗位、农技推广一线及边远山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津补贴标准,以稳定一线专业技术骨干。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