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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质监局关于深入开展“三重一大”打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质监局关于
 开展深入“三重一大”打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000年五月二十五日 川府发〔2000〕25号)


  省政府同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开展“三重一大”打假工作的实施意见》,现批转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入开展“三重一大”打假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0年四月十九日)

  近年来,我省产品质量工作成效显著,但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打假“打不痛”、“打不死”以及优难胜、劣不汰的现象还相当普遍。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开展“三重一大”打假工作的实施意见》(质技监局监发〔2000〕38号)精神,结合我省打假治劣和质量工作的现状,特提出我省今后一段时期打假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深入开展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打假和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工作,对振兴我省经济,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国务院《决定》为指导,从改革和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三重一大”打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三重一大”打假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会同公安、工商、纪检、监察、卫生、烟草等有关部门,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用3年时间对全省范围内重点区域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催毁性打击,使制假售假多发易发重点区域得到有效整治,有效遏制成规模的区域性、集团性制假售假势头。各地“三重一大”打假工作,由当地政府负总责。
  突出“三重一大”,实行“打防结合”。深入开展打假保名优和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争创“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团伙,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四川经济不断健康发展。
  二、突出抓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查处大案要案
  (一)重点产品。根据近几年打假工作的实践和假冒伪劣产品造成危害的程度,确定以下10大类制假售假产品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1、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农用车、农机、地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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