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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快我区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
 加快我区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0〕62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快我区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加快我区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
         (自治区教育厅 二000年四月十九日)

  我区广播电视大学(简称电大)创办20年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至今已发展成为覆盖全区各地的远程教育开放大学,成为我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区各地特别是为基层、农村培养了近10万毕业生。电大的办学实践充分证明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和批准创办的广播电视大学是多快好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有效途径。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大学在实施“科教兴桂”战略和构建我区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重要骨干作用,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现就加快我区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根据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规模,为基层、农村和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各类应用型专门人才。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到2005年,全区电大在校生力争达到75000人。其中:成人高等专科和专升本以及高职班的学生21000人,电视中专学生9000人,本科开放教育专业学生15000人,专科开放教育专业学生30000人。
  二、把广播电视大学建设成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基地。各级电大要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大力开展以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为教学对象的继续教育和对各类从业人员上岗前、上岗后和转岗时所进行的岗位培训教育,并把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大规模社会化培训项目作为重点,积极参与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以及“面向21世纪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全区电大每年非学历教育培训要达到20000人次以上;积极推行“两种证书”制度,探索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有机沟通,实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协调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大学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系统。在构建我区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体系中,要充分发挥电大教育教学系统的作用。各级电大的设置和变更必须根据《高等教育法》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教计字〔1988〕063号)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办学条件较好的电大分校和工作站,经过自治区教育厅组织评估后,经批准可以使用地、市、县广播电视大学的名称。各地要尽快恢复原有的县级电大工作站,根据需要可新建一批工作站。要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电大远程教育,积极开展与境内外学校的交流和合作办学,使电大教育覆盖面更广、更完善。各地市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制定,落实地市电大分校相应的建制和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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