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为了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老、少、边、山、穷县(市)工作,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学习期间的实际困难,高等学校将设立专项奖学金和贷学金,具体办法由各高等学校向考生公布。
七、认真做好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学校试办职(农)业师资班、师范院校、农林院校招生工作,继续做好培养小学教师的师范专科生和体育拔尖人才的招生工作。
今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含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部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开设的高职班)面向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招收高职班。对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报考高职班的毕业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此类高职班考试的科目设置为“3+x”,“3”为语文、政治、数学三科,“x”为综合能力测试。
为充分利用我区师范教育资源,逐步提高小学教师学历层次,进一步做好我区“普九”工作和素质教育,今年部分高师院校与中师联合办学,面向中师毕业生、具有中师学历的代课教师和高中毕业生招收培养小学教师师范专科生。并和高职班一样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考试的科目设置和高职班一样为“3+x”(即:语文、数学、政治,加综合能力测试)。
区外高等学校和区属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招收的职业中学师资班,从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中录取新生。新生入学后单独编班教学。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学生待遇。为了动员有理想、有志气、品学兼优的应届高、初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报考师范和农林院校,提高师范和农林院校新生素质,培养新型的合格师资和加强农林专业技术队伍,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2000年继续试行如下办法:
(一)广西师范学院继续从有资格推荐保送生的中学招生保送生。除了参加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并获一等奖的考生外,其他推荐保送生必须通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的综合能力测试。
(二)凡第一志愿报考区属农、林、师范院校的上线考生,实行一次性投档,供学校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不满额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及时将第二、第三志愿考生的电子档案提供给学校择优录取;如分数线上有志愿的考生仍不足时,可适当降低分数(师范院校不超过10分,农林院校不超过20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为了发现和培养体育拔尖人才,促进学校的体育活动的开展,提高我区高等学校体育运动水平,2000年继续在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学院、广西师范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培训高水平体育人才的预科班,招收获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运动员)且高中阶段在自治区以上(含自治区级)体育比赛获得单项前6名,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文化总成绩在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0分以内,年龄在22周岁以下,经全区体育术科统一测试合格,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进校学习一年高中文化,经学校考试合格,升入高等学校有关专业学习,继续加以培养。其他高等学校对高中阶段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运动会获奖和获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并经全区体育术科统一测试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规定可低于录取分数线20分或50分投档,择优录取。
八、加强录取场所管理,认真做好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录新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