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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区厅局报刊结构的通知

  二、认真做好报刊结构调整工作
  (一)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这次报刊结构调整是我国报业和报刊管理的一次大变革,将对我国报刊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与出版行为不分,厅局办报刊与市场脱节,结构重复,公款消费,引起摊派而加重群众负担,损害政府形象等顽症。
  (二)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报刊结构调整工作。这次报刊结构调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一定的时期内必然会触及一部分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属调整范围的报社、期刊社,其主管部门、主办单位的领导首先要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长远利益出发,自觉服从全国工作大局,并认真做好报刊社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妥善安置有关人员。凡属调整范围的报刊,对报刊社的国家正式编制内工作人员,根据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由原主办单位通盘考虑,自行消化;对社会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四)妥善解决报社、期刊社资产问题。属停办、划转的报刊,报刊社在结束业务之前,原主办单位要认真处理债权债务,全面清产核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凡属调整范围内停办、改名并已公开征订的报刊,报刊社应采取措施做好退订、改订工作。
  (六)全区报刊调整工作于2000年6月底前结束。届时属调整范围的报刊,如仍未调整,一律撤销。属停办的报刊,最迟可出版至2000年6月底,从2000年7月1日起一律撤销。

附:《广西调整报刊结构具体方案》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5月22日

附件:       广西调整报刊结构具体方案


  根据新闻出版署批复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143次会议纪要精神,我区报刊结构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纸
  (一)停办并撤销刊号的报纸(含侨刊乡讯登记证类出版物):《广西建设报》、《广西教育报》、《广西煤矿工人报》和《桂东侨报》、《沿海侨报》、《柳州侨报》、《大众侨报》、《桂中乡情报》、《桂林乡情报》、《南方侨报》、《河池乡情报》、《北部湾乡音报》、《西江侨报》、《华声时报》、《故乡》。
  (二)《广西法制报》、《广西交通安全报》、《公安时报》合并为《广西政法报》,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主管主办,沿用《广西法制报》的国内统一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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