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基层政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湖南省第四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发〔2000〕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省基层政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湖南省第四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关系到加强居民委员会干部队伍建设,维护城市基层稳定和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妥善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0年四月二十五日
湖南省第四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省基层政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000年四月三日)
全省第三届居民委员会于今年6月底任期届满,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
湖南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年下半年应进行全省第四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第四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全省第四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严格按照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
《实施办法》的规定办事,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切实保障居民的民主权利,推进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城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