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
(湘发〔2000〕12号 2000年4月25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民族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民族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1999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
1.民族问题是关系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好民族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我省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有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白族、回族、壮族、维吾尔族等51个少数民族,540多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8.2%,民族地区的国土面积全占全省总面积的28%。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全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民族工作所具有的事关全局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民族工作。
2.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逐步实现全省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
二、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3、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突出抓好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制定“十五”计划和2010年长期规划时,要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一批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建设项目,并从投资上给予倾斜。公路要以建设国道主干线和省道经济干线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建设上瑞、长渝高速公路,逐步改造提高209国道等重要经济干线的技术等级,并加大交通扶贫力度,不断增加路网深度,形成贯通东西、联接南北的公路运输体系。铁路要以开辟东西向新线路和原有线路电气化改造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开工建设渝怀、洛湛铁路,搞好株六复线建设和电气化改造。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把水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放在突出位置,从根本上解决民族地区的人畜饮水问题,减轻旱涝灾害。继续加强能源特别是电力建设,重点建设输变电设施和城乡配电网络,全面改造10千伏以下的城乡电网,基本形成以220千伏为主骨架、110千伏为主网架的具有强接受功率的供电网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小城镇开发,推进民族地区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通信建设,推进民族地区信息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