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小城镇带动战略,充分发挥小城镇对结构调整的载体功能。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载体。一是搞好小城镇建设的规划。小城镇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各地、市、县都要抓紧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小城镇的性质、功能、布局、人口和用地规模,切实提高规划水平。二是加快建设小城镇。要根据“五依三沿”(即依大城市、矿区、旅游区、口岸、垦区和沿江河、铁路、公路)和“撤并自然屯,建设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方针,力争在几年内建设成一批旅游商贸型、工业带动型、口岸边贸型、资源加工型、生态保护型、垦区经济型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全省集中力量抓好26个省部级试点镇和各县中心镇建设。各地也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加快发展各具优势和特色的小城镇。三是强化小城镇的载体功能。小城镇建设要与农村市场建设、发展乡镇企业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小城镇的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引导和吸引乡镇企业和各类农产品市场向小城镇集中,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四是抓紧制定和完善促进小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投资建设小城镇,走出一条政府引导下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建设小城镇的路子。要在户籍管理、子女入学等方面完善相关政策,引导农民向小城镇聚集,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六)实施体制创新战略,努力营造推进结构调整的运行机制。要在长期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构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搞好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营造推进结构调整的运行机制。一是围绕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不断培育和完善新的经济组织。按照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大力发展专业协会、研究会、生产联合体、产销合作社等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逐步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引向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的路子。二是在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基础上,探索和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要在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切实尊重和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的前提下,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发展土地联户经营和法人承租反包,促进土地要素的流转,稳妥地推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三是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建立指标考核新体系。要改变单纯注重农产品总量增长的指标考核方式,不再把粮食总产作为考核指标,建立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突出单位资源效益产出能力、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民收入增长的指标考核新体系。四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的领导,将结构调整真正摆上重要日程。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市场观念、竞争观念、质量观念、效益观念、科技观念、开放观念,推动结构调整的健康进行。有关部门要自觉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供科学指导和服务,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制定政策、改善环境、开拓市场、搞好服务上来。要把各项支农资金捆起来使用,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各级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下基层,进行面对面的指导,把结构调整的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乡、到村、到企、到户、到人。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并解决结构调整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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