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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23日)废止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
 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的通知
 (黑政发〔2000〕35号)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4月17日
       关于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如下:
  一、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结构调整的紧迫感
  搞好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意见,进一步增强抓好结构调整的紧迫感。
  一是从农业阶段性的变化看,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是大势所趋。当前,我国农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由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为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有些品种出现相对过剩。对于黑龙江这样一个农业大省来说,这种过剩更加明显,农产品的供求格局已从总量不足的数量问题转变为供求之间品种和品质不适应的结构问题。解决农产品低水平过剩问题,突破市场制约,满足消费多样化的需求,必须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把农业的发展转到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
  二是从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现状看,已经到了非调整不可的时候。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但是单一的粮食种植,低质的农产品,原料型的农业生产仍然是我省农业的最显著特征。虽然农产品总量大,但多为原料出售,过腹转化和精深加工总量小、水平低。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正确选择,就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这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希望所在。
  三是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程看,搞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已迫在眉睫。我国一旦加入这个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在获得平等、自由和规范贸易,增加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的同时,还将受到国际市场农产品的强大冲击。关税降低和非关税措施取消后,对一些质量差、单产较低、技术含量不高、价值不具有优势的农产品及加工品必然会带来重大影响。随着我国入世时间的日益临近,只有未雨绸缪,及早作出反应,加快结构调整,才能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占领制高点,赢得发展的主动权。
  四是从增加农民收入看,最现实的选择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近年来,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我省农民收入增长呈现减缓甚至出现负增长的局面。1994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35.6%,1995至1997年分别降至26.7%、23.6%和5.8%,近两年则出现了负增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乃至下降,直接原因是农产品质量差、生产效率低、缺乏市场竞争力。当前,依靠普遍提高农产品价格来增加农民收入已不可能。最现实的选择就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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