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继续加大对国有企业的信贷投入。大力支持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参与和推动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对有市场、有效益生产所需的合理资金,按信贷原则予以支持,帮助企业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增强参与国际竞争实力。积极组织银团贷款,按市场经济原则,促进经济联合,培育和发展企业集团。
13.进一步做好“封闭贷款”的发放与管理工作。在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安全归行的情况下,对有销路、有订单、有效益、讲信用的亏损企业及时足额发放“封闭贷款”,力争使“封闭贷款”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增加,支持亏损企业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14.认真做好国有企业增资减债工作。认真落实国有企业增资减债的各项金融政策,会同经贸委做好煤炭、有色金属、核工业三个行业及部分矿山企业的破产工作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呆坏帐的核销工作。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债转股政策,减轻国有企业债务负担,支持企业轻装上阵,增强市场竞争力。
15.大力支持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增加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推进装备制造的技术改造贷款投入,把生物工程、新医药、光机电一体、新材料、电子信息、核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信贷投放的重点。支持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帮助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实现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经营效益。
16.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体系,引导中小企业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调整结构,提高技术等级和产品科技含量。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产品、生产技术,及时予以贷款支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尽快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程度,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17.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增加就业的非公有制企业,扶持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高且市场潜力大的企业发展。切实解决好非公有制企业“开户难、贷款难、结算难”的问题。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参与国有工业资产重组,支持具有一定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兼并、收购、租赁或承包经营国有中小型企业。
18.进一步加强信贷扶贫工作。把支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与扶贫攻坚结合起来,有计划、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专业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退耕还林还草和利用荒山荒坡种草植树,大力发展林果业、畜牧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发展农村经济。大力发展小额信贷业务,充分发挥小额信贷独特有效的信贷扶贫功能,促进全省扶贫攻坚任务和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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