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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00-2020年)的通知

  全面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允许学生以“累积学分”的形式分阶段完成学业,专科可放宽到6年、本科放宽到8年。以课程为基础,探索不同教育机构、同一专业层次、不同类型学生之间的学分互认,鼓励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选学第二专业课程,培养复合型人才。
  七、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产学研结合,促进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各类高等学校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迫切需要,加强学科建设,培育和发展学科优势。“十五”期间,要努力建设好100个省重点学科,以此为载体,集聚一大批高层次专业人才,加强知识和科技创新,扩大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规模。加大科研投入和重点课题支持力度。改革经费拨款办法,引入竞争机制,推行项目招投标、中介评估和首席专家负责制。通过科研带动学科建设,以学科带动专业建设,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高校在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作用。鼓励高等学校独立或与企业联合建立高新技术研究机构、开发基地、实习基地和科技企业。有条件的要积极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办好浙江大学和其他高校的科技园,充分发挥对其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和辐射作用。鼓励高校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转变为科技企业或直接进入企业。鼓励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创办或参与创办科技企业,其拥有的技术成果可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收益分配。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要注重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实绩。
  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广大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学观、质量观、人才观,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严谨治学,无私奉献。要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不仅教好书,还要育好人,以自身的表率教育和影响大学生。
  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十五”期间遴选200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进行重点培养。通过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提高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在高职称教师中的比例。
  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高校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要建立接受高级访问学者制度,促进高校在师资培养、培训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实施“钱江高级人才引进计划”,在高校重点学科中设立一批特聘教授岗位,从国内外吸引一批能领导本学科进入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并给予重点资助。职业技术学院应吸收社会优秀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任教,加快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吸引海外学者有所成的留学人员到高校工作,选聘外国文教专家来高校工作和讲学,有针对性地选派短期访问学者到国外一流大学进行研习、交流。
  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学历、职称层次和综合素质。200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教学研究型大学达到8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到30%),一般本科院校达到60%以上,高职、高专学校达到30%以上;副教授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比例,教学研究型大学达到45%--55%,少数达到60%左右,一般本科院校达到30%--40%,高职、高专学校达到15%--25%。改善学缘结构,在校外完成某一级学历(学位)教育或在校内完成其他学科学历(学位)教育的教师占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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