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贯彻“共建、调整、合作、合并”八字方针,进一步推进高校布局调整,盘活存量,挖掘潜力,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办学规模。新建、迁扩建和调整重组的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于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3个层次的设置标准进行规划建设。起点规模为大学5000人、学院3500人、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2000人;规划规模为大学10000人、学院8000人、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5000人以上。2005年建成万人大学10所,学院20所,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40所。
浙江大学是浙江高等教育的龙头,要以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充分利用和进一步发展学科综合优势,加强学科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为我省和全国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展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挥更大的作用。
加快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等一批省属重点高校的建设和发展,多渠道增加投入,大力引进高水平师资,配强领导班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层次和教育质量,加快培育学科优势,增设博士点,提高研究生教育比例,努力建成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跻身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成为我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骨干力量。
建设一批办学特色明显、具有一定学科优势的本科教学型高等学校。加强教学研究、应用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适当开展研究生教育,成为我省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力量。
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通过对现有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的改革、改组、改制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中专升格等措施,组建一批职业技术学院,培养面向基层、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高职、高专院校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突出应用,强化实践,逐步形成各自的特色和优势。
调整师范教育结构,提高办学层次。要根据师资培养培训的需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到2010年基本完成二级师范教育向一级师范教育过渡。部分条件较好的中等师范学校可并入高等师范院校或合并升格,现有师范专科学校要创造条件升格为师范学院,市(地)师范院校和教育学院(机构)原则上实行合并。师范院校合并调整为非师范类院校后,要设立二级师范学院或机构,确保完成师范教育任务。
继续办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改善教育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争创全国一流。完善自学考试制度,进一步扩大农村覆盖面,逐步提高培养层次。有条件的县(市)可统筹当地高教资源,集中力量办好一所社区学院。充分利用各类高等学校、党校等教育机构,加强对在职干部、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构建社会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学习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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