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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0-2020年)》的通知

  改革和完善教育经费拨款办法,充分发挥教育拨款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部分教育基本建设拨款改为贷款贴息。各级政府要确保义务教育的资金投入并做到专款专用。
  24.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依法加强城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规范和完善城乡教育费附加和地方高等教育费的征收使用办法,确保足额征收并完全用于教育。加强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经费的统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25%由省、市(地)、县(市、区)政府统筹用于发展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今后逐步提高统筹比例。
  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成本分担机制。公办的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实行学生缴费上学制度,逐步提高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民办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可实行按生均培养成本收费。利用社会力量和银行贷款、依托现有本科院校兴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独立核算的二级学院,经批准也可按生均培养成本收费。
  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贷款、教育储蓄和教育保险,特别要推行教育信用贷款。完善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制度,银行要积极发放信用助学贷款,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加强教育成本核算和监督管理,严格教育审计,规范收费行为,禁止各种乱收费。
  25.保障教育教学条件。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实验室(专用教室)、实习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及其他设施要满足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不断提高普通高校的实验开出率,实验设备相当部分达到科研和生产第一线的先进水平。鼓励开放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建立高等学校文献保障体系,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益。
  各类城镇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布局。对学校建设项目所需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并予以行政划拨。
  26.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充分利用教育科研网、卫星视频传输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资源,建立开放式远程教育传输网络、教育系统互联网平台和省教育信息资源中心。到2002年,建成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500所,其中50所左右成为国家级实验学校。2010年,全省大中小学基本普及计算机教育。
  七、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开创浙江教育新局面
  27.切实把教育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真正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纳入战略发展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要建立和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及领导干部联系学校的制度,把教育工作的实绩特别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实绩,列为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和上级对下级考核以及选拔干部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计划、财政、税务、物价、人事、劳动、建设、土管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开展争创教育强县活动,加快区域教育现代化进程。
  28.加强依法治教工作。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快地方教育立法步伐,加强教育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实行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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