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级政府和各行各业要增加质量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各方面加大对质量振兴事业的支持。建立全省质量奖励制度,对创名牌产品和重点新产品生产企业及对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采标的新产品,按有关规定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对名牌产品企业开拓市场和扩大出口的项目,根据有关政策予以贴息贷款;对为企业提供国内外标准信息的标准情报机构,要在经费和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对公益性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测试机构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的购置、维修,按质量振兴规划要求给予安排。各有关银行要在信贷投向和投量等方面,对产品市场份额大、质量效益型企业加大倾斜力度,形成提高产品质量的激励机制。
二、严格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
(一)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用户和消费者的需要为目标,通过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自我开发能力,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能力。在技术改造过程中,要确保检测设备仪器的投入。在新产品开发设计和投产过程中,要实施严格的质量评审,把质量管理工作贯穿于技术进步的全过程,确保企业的技术进步健康发展。
(二)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认真宣传贯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凡有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中的运转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企业要加强对供货厂商的质量评定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全过程受控。积极借鉴国外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推行“零缺陷”和可靠性管理,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按照市场和客户的要求,积极推进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努力扩大产品出口。
(三)开展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要以用户满意为目标,积极组织质量攻关和改进活动,切实解决一批重点产品的关键技术和各种质量“常见病”、“多发病”,提高吉林产品的档次和质量水平。要把降低采购成本和质量损失作为当前企业质量改进活动的重点,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四)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禁无标准或不按标准生产。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发布的强制性标准。
(五)加强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计量检测手段,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加强在线检测设备仪器建设,严格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方面的作用。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关于计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计量器具的制造质量,为各行各业提高质量提供计量保证。
(六)建立严格的质量考核制度。企业经营者是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企业的质量工作负总责。要把质量责任纳入企业经营者考核体系,将其作为聘用经营者的基本条件,并对其质量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形成企业经营者自觉抓质量的机制。企业要建立和健全质量责任制,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给国家和消费者及企业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管理者要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