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集资是否按规定停了下来;其他乱集资和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是否取消;在中小学生入学、结婚登记、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农村医疗卫生、农村建房等方面有无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的问题;
2.报刊摊派是否得到了治理;
3.是否进行了农村电价的治理整顿,有无违反规定平摊电费、超标准收取电费的问题。
(三)端正干部作风和精简乡(镇)机构的情况
1.有无派“小分队”或动用警力到农民家中强行收款收物的问题;
2.因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是否减少;
3.对发生的恶性案件是否做到了按要求及时上报和查处;
4.对乡(镇)不在编人员是否进行了清退,在编人数是否得到控制。
(四)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1.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是否建立和落实;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是否建立;
2.清理涉农收费文件项目是否坚持了下管一级、下清一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部署和进展的情况如何;省上取消的13个收费项目和修改的9个文件项目是否得到了落实;
3.农民负担预决算、民主管理、明白卡、专项审计四项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
4.村级财务是否做到了公开。
在检查中,还要注意总结各地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四、检查的组织和步骤
由各级政府统一负责,一级查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政府都要成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领导班子,并抽调农业、监察、财政、物价、计划、政府法制等有关部门的同志,组成精干的检查队伍,统筹安排和精心组织好此次检查工作。省上检查工作抽调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厅、财政厅、人事厅、农业厅、物价局、法制局、纠风办、教委、编委、农电局各一名负责同志,组成检查组,具体部署、实施检查。检查要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
(一)乡(镇)认真自查
在县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乡(镇)政府要对所辖的村逐一进行检查。要深入到村、户,听取群众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发现问题,一查到底。要以村为单位,采取村务公开的形式,把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预算和负担卡与1997年的预算数进行对照,与1998年的决算数和农民收入进行对照,对超过的部分要坚决减下来;群众有疑问的,要逐项进行解释和说明。要在乡(镇)、村普遍设置检查举报箱,动员群众反映问题。要组织本乡(镇)各单位,对涉农收费、集资、罚款和摊派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并向乡(镇)政府写出报告。乡(镇)政府要将本乡(镇)的检查情况向县级政府报告。
(二)县级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