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人民政府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陕政办发〔1999〕6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减轻农民负担是关系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事。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确保实现今年减负工作目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9〕1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近期在全省开展一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通过检查,寻找差距,督促和推动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上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真正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5号)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努力实现今年“农民缴费负担比1998年确有减轻、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
  二、检查的范围
  对全省所有乡(镇)进行检查。先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级政府统一组织,在本辖区各乡(镇)普遍自查的基础上,对所有乡(镇)逐一进行全面检查,然后由地(市)对县(市、区),省对地(市)及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级政府要对本级政府部门涉农收费、集资、达标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的内容
  检查主要围绕农民的实际负担比上年是否确有减轻、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是否明显减少来进行。具体内容和重点是:
  (一)提留统筹费、农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1.是否贯彻执行了“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今年的提留统筹费有没有超过1997年农民上交的预算额;去年超收的款数是否如数扣减;村提留是否超过控制数的半数以上;统筹费有无上解、平调、挪用;
  2.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税收政策;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是否重复征收;是否据实征收;有无平摊农业特产税、生猪屠宰税的问题;
  3.有无以共同生产费等名义在提留统筹费外乱开收费口子的问题。
  (二)农村“三乱”的治理情况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