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搞好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必须做好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工作。财政部门要担负起主管责任,与全市各执收执罚部门密切配合,针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和提出解决办法。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与有关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执收执罚部门开设和使用银行专户的监督;全市各执收执罚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审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严格执行收费和罚没的项目和标准。各执收执罚部门要对自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项目、标准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规定取消的项目,要立即取消,对取消项目收取的款项要全部收缴财政。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规定已经降低收费和罚没标准的要立即按新标准执行。违反规定仍按老标准收费的,由物价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全面清理票据,进一步规范执收执罚行为。继续坚持“凭证购票、限量领购、票款同步、验旧领新”的票据管理制度,限制减少零星票据的发放量。各执收执罚单位要自觉按要求使用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对已作废的旧票据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出的旧票据要立即封存,上缴财政部门统一销毁。
我市实行“收支两支线”管理以来,为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市政府制定了《西安市市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市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收支统管办法实施细则》、《西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等具体措施。各区县、市级各工作部门,尤其是公检法、工商及交通、城建、教育、卫生、环保、农业、民政、劳动、土地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计划生育等重点部门,要按照“罚缴分离”的原则,9月底前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保证“收支两条线”规定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安排好公检法、工商和其他执收执罚部门的业务经费。从今年起,财政部门要克服财政紧张的困难,尽最大努力保证执收执罚单位正常的业务经费。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不得和单位收入挂钩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办案执法情况适当安排执收执罚单位的经费,这些单位要绝对保证主要用于相关的业务支出,不得任意扩大经费支出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