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护好棉农利益,供销社、棉花企业的收购资金继续由农发行供应,农发行要本着“库贷挂购、封闭运行、及时还欠”的原则,保证棉花企业的收购资金。棉花企业实现的税收利润首先归还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财务挂帐。农发行要加强对棉花收购资金的监管。由农发行供应收购资金的供销社棉花企业,只能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帐户,不得在其他银行多头开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棉花收购资金,发现有挪用资金行为的,要严肃查处。棉纺企业拖欠供销社棉花企业的货款,要作出还款计划,抓紧清理,限期归还。
五、加快供销社棉花企业改革的步伐,努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市、区县供销社与所属棉花企业要实行社企分开,使棉花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棉花企业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服务功能,积极收购农民的棉花,努力为用户服务,通过竞争和优质服务,继续在棉花流通中发挥主渠道作用。棉花购销价格由市场形成。对农民交售的棉花不能拒收。要本着进一步减少经营环节的原则,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机制,条件具备的区县可实行区县级棉花公司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直接管理轧花厂和收购站。要按照棉花的生产布局、产量、大力调整基层棉花收购站、点,对多余的站、点,该合并的合并、该撤销的撤销、该转产的转产,条件成熟的可以组建以区县级公司为龙头的企业集团,实行棉花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实现规模经营。各级棉花企业要适应形势,深化内部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流通费用,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尽快实现经营人员减半的目标。要大力开展多种经营,千方百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扭转亏损局面。
各级供销社要大力加强对棉花购销工作的指导,引导和促使棉花企业妥善处理与农民和纺织企业的关系;组织推广改进服务、扩大购销的经验,推动本地区棉花购销业务的开展;加强棉花供求和价格的信息交流,正确引导本地区棉花的生产和流通。市、区县级棉花企业,承担着西安地区工业用棉、民用棉的收购、加工和供应任务,在深化改革中,不能丢牌子,不能减职能。
对供销社棉花企业1998棉花年度以前库存的老棉花和所发生的亏损,市、区县供销社要抓紧清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层层上报汇总,待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下达后予以妥善解决。老棉花在库期间,企业要妥善保管,不得降价销售。私自降价销售的损失部分由棉花企业自行承担,因工作失职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做好1999棉花年度的棉花购销工作,对保护农民利益、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市、区县和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棉花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我市棉花产销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