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减轻农民负担领导
小组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政发〔1999〕126号 1999年8月30日)
市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遵照执行。
减轻农民负担事关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认真执行国家、省、市一系列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把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减下来,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确保我市农村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
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市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实现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是今年农村工作的两大目标。减轻农民负担是实现这两大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干部要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自觉性。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中发〔1996〕13号)和中办、国办《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8〕18号)以及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严格执法,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达到了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保持稳定的目标。据统计,全市185个乡镇中已对167个乡镇的预算方案进行了审批。共提取乡统筹10722.7万元,村提留6440万元,两项合计17162.8万元,人均42.89元,占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7%。发放明白卡91万张,入户率达到93%。对56个乡镇的乡统筹进行了专项审计。绝大多数村每半年能够由党支部向全体党员、村委会向全体村民汇报农民负担情况,并向村民公布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基本做到了定项限额、凭卡收费、专款专用、民主监督。
虽然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减负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部分农村干部群众对“税”、“费”概念不清,对减负政策了解不够,影响了减负政策的落实。二是个别乡、村两级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上不够准确,从而加重了农民的实际负担。全市"普九"已经达标,但个别乡村仍然收取集资款,群众反响强烈。三是“两费”在不少乡镇没有归口管理,给计算、收取、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少数地方在粮食收购中,有间接代扣代缴村提留、乡统筹费等现象,如采取“户交组结、户交村结”等,不少地方有乡统筹费上解区县现象;一些地方明白卡填写不规范,有乱塞收费项目现象。四是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不细致、不深入,没有耐心向群众解释政策,工作简单粗暴,引起干群矛盾,引发群体上访事件。这些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5号)精神,坚决把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减下来,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