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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外经贸局关于积极构建大经贸格局努力扩大出口的意见的通知

  (三)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市轻工局
  (四)西安电机厂市机械电子局
  (五)西安天诚医药生物工程公司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六)西安亨通光华制药公司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三、科研院所归口负责单位西安交大开元(集团)公司市科委
  四、三资企业归口负责单位
  (一)西安兄弟标准工业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二)西安大地植化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三)西安富士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四)西安卫光爱尔电子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五)西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西安西罗航空部件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西菱输变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西安华联制皮有限公司市轻工局
  (九)西安东信电子有限公司市机械电子局
  (十)西安东方种子有限公司未央区政府
  (十一)迎信(西安)纺织制衣有限公司雁塔区政府

附件二:    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的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一)成立外贸公司
  1.国家级开发区可无条件批一个进出口公司。
  2.对省属外贸公司实行公司总量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出口额(以海关统计为准)挂钩的动态管理,具体标准如下:1998年沿海省市每1亿美元出口额核定一家公司、中西部省区每3000万美元出口额核定一家公司,以上述标准为原则核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外贸公司总量基数;从1999年起按沿海省市出口额每增加3000万美元、中西部省区出口额每增加1000万美元可增加一家有进出口经营权公司的原则,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所属外贸公司的每年增量。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省属外贸公司的注册资本,沿海地区公司不得少于500万元,中西部地区公司不得少于300万元,并应注册成立两年以上。
  3.对地(市)县所属外贸公司实行公司总量与所在地(市)、县经济总量挂钩的动态管理,即:按国内生产总值沿海地区每10亿元核定一家公司、中西部地区每3亿元核定一家公司的原则分别核定地(市)县外贸公司总量。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地(市)、县外贸公司注册资本,沿海地区不得少于500万元,中西部地区公司不得少于300万元,并应注册成立两年以上。
  (二)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凡有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均可申报自营进出口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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