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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的通知

  五、严厉打击贩卖走私卷烟、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行为。凡贩卖走私卷烟和制售假冒卷烟的,由烟草专卖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部没收,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烟草专卖品的运输,必须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对无证运输的,由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依法没收。对涉嫌违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交通工具(含特种用途车辆),由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和处理。各有关部门在道路、车站、码头、机场设置的检查站(口),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七、凡为违法经营卷烟活动提供仓储、运输、邮寄、伪证等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由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并追究单位法人和负责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收缴的烟草专卖品,统一交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分、变卖,违者将追究单位法人和责任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九、对威胁、抗拒、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积极鼓励和支持举报违法经营卷烟的单位和个人,对举报有功的,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按规定给予奖励。
  十一、为加强对烟草市场整顿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西安市整顿卷烟市场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张凡,副组长:市长助理姚联盟、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广元、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吴书诚,成员单位有:市公安局、交通局、技术监督局、西安海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高玉杰同志任主任。副主任由市工商局副局长郑让同志担任。办公室要负责制定整顿卷烟市场工作的实施方案,具体组织烟草、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对我市卷烟市场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卷烟市场的各种不法活动,彻底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新闻单位要做好对《通告》和我市清理整顿卷烟市场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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