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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2.在建工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查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受到处理。
  3.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出卖或变相出卖资格证件等不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4.“三边”、“六无”和“同体监理”等不按基建管理程序办事的违法违规工程基本消除。
  5.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根据情节取消其一定时间内的承包权,或报请有关部门降低、吊销其从业资格,直至清除出我市建设市场,使我市建设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6.管理部门不负责任越权审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处理;调查摸清各管理部门之间在管理职能、管理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市建设市场管理体系的进一步理顺和完善。
  二、整顿和规范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这次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范围,是所有项目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包括各类土木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道路及管线敷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法人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在建设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原则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活动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乔征副市长任组长,市建委主任王康、市监察局副局长李小六、市建委副主任薛武平、市城建工委纪工委书记朱广祯担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领导和各区、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西安市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领导小组(下称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
  各区、县也要参照市上的相应机构,成立以区、县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区、县的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工作方法
  1.这次活动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整顿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和单位不论隶属关系,均由工程所在地、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生产企业驻地的区、县负责整顿和规范。同时接受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工作,实行边检查、边纠正的工作方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凡存在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经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复工。对拒不执行纠正措施的,要依照有关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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