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淠史杭灌区
大型水库库区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政〔2000〕18号)
六安市、合肥市及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寿县、霍邱县、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人民政府,叶集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大型水库库区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00年五月十三日
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大型水库库区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淠史杭灌区大型水库库区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以下简称资金)的管理,促进库区经济发展,帮助库区移民尽快脱贫致富,根据《
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大型水库库区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
《条例》第
三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资金,其征收、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第(四)项规定的资金,其分配、使用和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资金征收单位应当按照
《条例》和本办法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完成资金征收任务。
库区所在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省人民政府计划、财政、水利、电力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资金征收、分配和使用的管理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高效、有序地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