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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委、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委、市教育局、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0〕22号 二000年三月十三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教委、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局 天津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
            (二000年二月十九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1999〕12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津党委〔1999〕40号),现就我市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工作,抓紧实施。市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研究、制定涉及全局性的相关政策,提出工作要求,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支持和指导各区、县、局(总公司)实施。各区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的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落实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与推动。
  二、各区县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为提高人民群众受教育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创造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缓解初中升学压力,为初中毕业生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有农业的区和各县人民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
  三、区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过程中,做好优化教育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纵向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横向贯通的高标准职业教育体系工作。要多形式、多渠道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化高中阶段教育办学体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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