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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通知

  三、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山东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打假职责,坚决纠正和防止处罚偏轻、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的错误做法。要把打假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执法重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针对当前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状况,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要依法重处。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对公开抗拒执法,甚至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新闻媒体要选择部分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群众。
  四、要明确职责,理顺关系,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对各类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对市场主办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各级监察、公安、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切实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行为。各级市场的主办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不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负责主办市场的资产运营和提供市场经营服务,不能代替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无权委托其他部门行使对市场的监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收取市场管理费,是依法行政、加强对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要按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五、要加强配合,实行综合治理。打假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打假的整体优势。对重大案件,当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协同办案,真正形成打假合力。各地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六、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好打假职责。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打假职责,按照“从严治政、全面加强管理”的要求,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依法行政。对在行政执法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严重失职的,监察、人事部门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对利用职务之便,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者,甚至从中牟取私利、收受贿赂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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