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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合居单元楼房、半地下室、地下室和无门窗装修的棚子计租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合居单元楼房、
 半地下室、地下室和无门窗装修的棚子计租问题的通知
 (京国土房屋房字〔2000〕第267号)


各区县房地局:
  现就合居单元楼房、半地下室、地下室和无门窗装修的棚子的计租问题,通知如下:
  直管公房中合居单元楼房按非成套住房计租,单位自管公房中合居单元楼房是否按非成套住房计租由产权单位确定。地下室和无门窗装修的棚子按非成套住房计租。成套的半地下室按成套住房计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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