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关于广东省科技兴贸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
 省科技厅关于广东省科技兴贸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00〕6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关于广东省科技兴贸实施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广东省科技兴贸实施方案
      (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 二000年三月二十八日)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粤战略,加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根据外经贸部、科技部《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国科发计字〔1999〕219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提出我省的科技兴贸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宗旨和目标
  实施方案的宗旨:贯彻科教兴粤战略,发挥科技及高新技术产业与外经贸结合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出口商品科技含量,扩大我省高技术产品和技术出口,促进我省从贸易大省向贸易强省转变,使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的目标:力争在3年内(2000-2002年),将高技术产品出口和技术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98年的12.19%提升到20%,年均递增30%。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确定和发展高技术出口产品。
  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在我省高技术产品优势和其技术领域中将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领域作为全省重点扶持和开拓的产业;把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和建筑材料等作为高技术改造和提升档次的传统产业。重点扶持、发展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二)加快高技术产品及技术出口基地的建设。
  1.要充分发挥我省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基地的高新技术产业集中、信息快、机制活、人才多等有利条件并加快其建设。深圳市和珠三角高技术产业带应加强科贸结合,创造支持高技术产品出口的有利条件与环境,优化和调整外经贸出口结构,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基地的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开拓国际市场,促进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最终形成高技术产品出口区域经济带。其目标:一是力争在短期内形成有较大出口规模的主导产品,并拥有出口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二是形成高技术出口产品创新、开发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