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农村合作
基金会资产保全和盘活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0〕45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合作基金会资产保全和盘活工作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农金会资产的保全和盘活工作,是继续解决我省农金会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也是减少各级财政风险,维护政府形象和信用的大事,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各地要在前一阶段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加大对农金会债权、债务的清理、追收工作,成立专门清偿机构,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追缴欠款,回笼资金。
三、各地在开展农金会资产的保全盘活工作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将这项工作做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四月十日
关于做好农村合作基金会资产保全和盘活工作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和农业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农村合作基金会(以下简称农金会)分类处置工作结束后,将对未并入农信社的农金会实行清盘、关闭。为切实做好被清盘关闭农金会的资产保全和盘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地要继续提高认识,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省对农金会个人股金的兑付,主要是通过省政府向中央举债来解决。这笔借款由各级政府用财政信用做担保,到期一定要归还。因此,保全和盘活农金会的资产是关系到减少乃至消除财政风险,维护政府形象和信誉的大事,也是按照法制原则,重建信用,避免今后产生新一轮的信誉道德风险的大事。各级政府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