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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办法[失效]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国家公务员复核申请书(略)


     二、国家公务员复核决定通知书
     三、国家公务员申诉申请书(略)
     四、国家公务员申诉案件登记表(略)
     五、不予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通知书
     六、国家公务员申诉补正材料通知书
     七、国家公务员申诉案件立案审批表(略)
     八、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通知书
     九、国家公务员申诉案件应诉通知书
     十、国家公务员申诉案件答辩书
     十一、国家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通知书
     十二、受理国家公务员控告登记表(略)

附件二:      国家公务员复核决定通知书



                                 编号:
同志:
  你  年 月 日提出的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核申请,已经复核,并做出复核决定。如对复核决定不服,可以按照《重庆市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办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其他机关提出申诉。

  特此通知。
  附:国家公务员复核决定书

                         (受理复核的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不予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通知书



                                 编号:
       同志:
  你  年 月 日提出的对决定不服的申请书收到。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经审批,决定不予立案。
  特此通知。

                                 人事局
                               年 月 日

附件六:     国家公务员申诉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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