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问题,由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国家公务员复核申请书(略)
二、国家公务员复核决定通知书
三、国家公务员申诉申请书(略)
四、国家公务员申诉案件登记表(略)
五、不予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通知书
六、国家公务员申诉补正材料通知书
七、国家公务员申诉案件立案审批表(略)
八、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通知书
九、国家公务员申诉案件应诉通知书
十、国家公务员申诉案件答辩书
十一、国家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通知书
十二、受理国家公务员控告登记表(略)
附件二: 国家公务员复核决定通知书
编号:
同志:
你 年 月 日提出的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核申请,已经复核,并做出复核决定。如对复核决定不服,可以按照《重庆市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办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其他机关提出申诉。
特此通知。
附:国家公务员复核决定书
(受理复核的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不予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通知书
编号:
同志:
你 年 月 日提出的对决定不服的申请书收到。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经审批,决定不予立案。
特此通知。
人事局
年 月 日
附件六: 国家公务员申诉补正材料通知书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