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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搞好国有大中型工业亏损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的意见

  (一)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产品无销路,技术落后,扭亏无望的企业,分期、分批实施兼并、破产或关闭。今年,要抓好70户左右企业的破产重组,抓好40户左右企业的兼并和改制。
  (二)积极创造条件,大力争取一批企业列入国家“债转股”计划。今年,重点抓好26户已列入国家经贸委“债转股”计划企业的落实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一批条件较好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列入国家“债转股”推荐名单,扩大改制、重组的辐射面。
  (三)从政策、资金上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的亏损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强化管理,深化改革,搞好技改和新产品开发,促使一批扭亏有望的企业尽快扭亏为盈。今年,要抓好30户左右企业的扭亏为盈。
  (四)多渠道筹集和增加扭亏资金。没有建立扭亏资金的地区要尽快建立。各商业银行都要进一步增加对扭亏有望企业封闭贷款的投入。
  (五)积极支持企业实施多种形式的改制。企业转制时,可采取净资产折股的方式,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费用或补偿。对优势企业重组、兼并亏损企业,政府应在分流富余人员、剥离办社会职能等方面予以支持。
  (六)推广成都、绵阳等地托管亏损企业的成功经验,对拟破产或关闭的国有亏损企业实行集中管理,分期处置,重新配置生产要素,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资产。
  (七)大力推进企业内部改革,加强管理,激发企业扭亏脱困的内在动力。加大分块搞活、租赁等措施的实施步伐;继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严格企业内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成本管理,建立成本考核体系;狠抓营销管理,大力搞好产品促销工作,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八)加大亏损企业领导班子整顿调整的力度。对扭亏不力的企业领导班子要坚决进行调整。严格亏损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企业在扭亏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不准调到其他单位任职,不准出国(境)考察,不准购建住房,不准购买小汽车,不准购买手机,不准住高级宾馆。对到期不能完成扭亏目标的企业领导班子主要成员,要就地免职。
  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一)各级党委、政府务必加强对扭亏脱困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是扭亏脱困的第一责任人,不但要抓好扭亏脱困的全面工作,而且要亲自联系1至2户重点亏损企业(见附4)。各级分管领导、主管部门要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重点亏损企业任职。建立健全扭亏脱困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
  (二)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脱困规划将扭亏脱困目标层层分解,下达到基层和企业,并签订扭亏脱困目标责任书,强化考核。对亏损企业要逐户制定切实可行的扭亏脱困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间表,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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