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胆探索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我省各级联社在经济上独立承担责任。各级联社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对本级企业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省联社对成员社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各级联社经费来源维持现行渠道。
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采取联合、承包、改组、改造、兼并、租赁、股份合作、委托经营、扩大经营范围、出售、破产等多种形式改造重组各级供销合作社和社办企业。省和市、县联社要从实际出发,简政放权,因地制宜,放开搞活社办企业。破产供销合作社和社办企业的国家正式职工纳入当地的再就业工程和社会保障工程。
省联社通过重组省供销发展总公司组建海南省供销控股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省供销控股集团),实行垂直管理,以省联社社办龙头为核心层,资产优良的市、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和骨干企业自愿参股或作为协作企业,负责运营社有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省供销控股集团设立法人治理结构,内部各企业之间以产权关系或合同方式相维系。省供销控股集团总公司统一制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组织重大投资项目;统一对外开展重大经营业务;统一经营管理集体资产并保值增值。
各级联社要按照《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好产权、人权、分配权等关键性问题。无论采取什么形式进行改造重组社办企业,都必须保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准无偿分掉社有资产。
三、扩大经营范围,加大增盈力度,切实增强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围绕为农服务和扭亏增盈搞活购销,集中力量抓好重点社办企业。在经营范围上,要稳住主营,搞活经营。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烟花爆竹归口省供销合作社实行安全经营管理;化肥、农药的经营管理和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化肥进口配额的安排以供销合作社为主渠道;对烟草、燃油、食盐、种子等以往供销社一直经营的国家专营商品,专营部门应继续委托供销合作社开展经营;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在搞好政策主营和委托经营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以报废汽车、废旧金属为主的再生资源、民营橡胶等主营商品的收购、加工及进出口业务。今后,凡是农民需要的各类生产、生活资料,供销合作社都可以经营;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预、阻挠供销合作社开展上述正常经营活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对供销合作社的各类经营活动应积极给予支持。
供销合作社的农贸企业,要改革组织管理体制,转变经营机制,适应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强化市场竞争意识,发挥主导作用,遏制假冒伪劣坑农害农行为。要与我省大型化肥生产企业加强营销联系,扩大地区性的总代理、总经销。化肥生产企业对供销合作社及其农资企业经销化肥要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和兴办农资专业合作社,探索化肥经营新路子。县以下供销合作社、基层社要把农资供应与科技服务结合起来,与农业“三站”紧密联合,切实办好庄稼医院,推广施肥用药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优势互补,利益联结,联合兴农。海南具有发展热带高效农业的优势,化肥、农药须常年收储、季节使用,用于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化肥、农药的储备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主要由省内生产企业和省生产资料经营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