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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全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2000〕2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青海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转变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推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快高校办学模式的转变进程,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高等教育特点与发展需要的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体系。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000年四月三日
         青海省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

  建国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高等教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小而全”、封闭型的高校后勤管理和服务模式却严重制约着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全面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统一认识,深化改革。通过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引导的方法,结合省情,积极稳妥地进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使高校后勤部门与学校规范分离,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第一的原则。后勤改革要紧紧围绕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服务这个中心,把学校作为服务主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学校提供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后勤服务。
  (二)积极稳妥的原则。后勤改革既要与学校的整体改革和建设相适应,积极推进,又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因校制宜,出台的改革政策和措施要充分考虑师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经济承担能力。
  (三)效益优先的原则。后勤改革要辩证地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做到有利于提高高校后勤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减轻学校的负担,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保证学校的发展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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