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山西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四、改革的途径
  (一)组建高校后勤服务集团(实体、中心或公司)。通过对现有高校后勤服务实体进行重组、联合、合并等方式,以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建立集约化、专业化、企业化的后勤服务集团。如组建高校水电服务中心、维修中心、物业管理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建设监理中心等,作为山西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带头企业和主要载体,面向校内外服务,逐步同社会第三产业接轨。
  (二)组建我省高校物资采购供应集团。以招标的形式,集中采购供应办公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粮油副食品、教具、材料和仪器设备等。也可在各高校兴办教育连锁超市,为学校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优质服务。
  (三)采取联合办后勤的形式。邻近的学校也可采取相互托管、校际联合的形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承办学校的后勤工作。也可同社会的有关单位联合,本着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的原则来办学校的后勤。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可允许社会企业独资兴办。
  (四)与教育教学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后勤项目,如幼儿园、医院等,应尽可能交给社会办。有条件的学校,在借鉴电话通讯社会化经验的基础上,把水、暖、电、气移交行业管理。
  (五)社会共性强,学校单独进行改革有较大困难的项目,如公费医疗、待业保险、退休退养、住房改革等要与社会改革同步进行。
  五、改革的政策保证
  (一)改革中新组建的高校后勤服务集团或后勤经营服务实体对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的业务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精神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二)各地要在学校较为集中的地方规划、划定学生生活区。生活区可由学校或学校与社会力量联合,政府提供贴息贷款建设,也可由社会力量单独建设。逐步腾出校内土地,净化校园,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三)从现在起,高校新增建的学生宿舍及其它后勤服务设施,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省计委列入基本建设计划从快审批,需征用土地的应比照市政基础建设政策无偿划拨。校外建设的学生宿舍及其它后勤服务设施,应享受校内同类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
  (四)对社会力量或学校投资新建或改建学生生活区或教学设施,如需贷款,金融部门应予积极支持。
  (五)随着学生住宿条件的改善和公寓化的进展,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管理、维护等成本,按照优质优价原则,提出学生住宿费标准意见,经与省物价主管部门和省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