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等
部门关于加快山西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0〕26号 二000年四月十一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高等学校:
山西省教委、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建委、省物价局、省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加快山西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山西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意见
(省教委 省计委 省财政厅 省建委 省物价局
省地税局 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二000年四月十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影响高等教育更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后勤服务模式落后,后勤社会化改革滞后,学校负担难以为继,这已成为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最主要的“瓶颈”。因此,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关系到我省高等教育和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大胆探索、努力实践,尽快在我省绝大多数高校基本完成后勤社会化改革。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号)精神,紧密结合我省高校后勤工作的具体实际,因地因校制宜,努力加快我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步伐。高校后勤改革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政策支持、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管、学校选择、社会参与、市场引导”的做法,遵循经济规律和教育规律。做到有利于提高高校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减轻学校的负担,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保证学校的发展和稳定。整个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为教学、科研、师生员工服务的宗旨。并且要处理好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学校主体的关系;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二、改革的目标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