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委 市经委关于
调整市经委系统所属30所学校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00〕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政府原则同意市教委、市经委《关于调整经委系统所属30所学校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调整市经委系统所属学校管理体制,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教育管理体制;有利于优化教育布局和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各级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高认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顺利实施。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和各种工作的正常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00年4月5日
关于调整市经委系统所属30所学校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市教委、市经委 二000年三月十五日)
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撤并部门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现提出本市经委系统所属30所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意见。
一、调整市经委系统所属学校管理体制是本市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本市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要本着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有利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教育管理体制,有利于优化教育布局结构,有利于加强本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有利于学校长远发展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结合本市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及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的调整,依照法律程序,认真做好这些学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工作。
二、调整方案。市经委系统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51所,这次进行管理体制调整的30所学校包括:普通高等学校1所、高等职业学校1年、职工大学4所、中等专业学校11所、职工中专6所、中小学7所。将北京联合大学化学工程学校和北京市化学工业集团职工大学并入北京联合大学;将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北京市工艺美术品总公司职工大学、北京市机械工业管理局职工大学、北京市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北京一轻工业学校、北京市工艺美术学校、北京市机械工业学校、北京市化工学校、北京二轻工业学校、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北京市汽车工业学校、北京市塑料工业学校、北京市皮革工业学校、北京市纺织工业学校、北京市医药器械学校、北京一轻工业学校职工中专部、北京市工艺美术学校职工中专部、北京市化工学校职工中专部、北京二轻工业学校职工中专部、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学校职工中专部、北京市皮革工业学校职工中专部等学校划转市教委管理;将长沟峪中学、长沟峪小学、木城涧小学、大安山小学、北京探矿厂小学、北京轴承厂清水涧小学、北京分析仪器厂子弟小学等学校划转所在区县管理。
三、调整工作由市教委会同市经委、市计委、市财政局和有关区县政府负责。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特别要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学校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