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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2000年4月4日 京发〔2000〕13号)


  2000年北京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以富裕农民为主线,统揽农村工作全局,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抓好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小城镇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努力走出一条“富裕郊区农民,改善生态环境,为城市发展服务”的道路,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世纪的到来。力争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312亿元,增长14%;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90亿元,增长3%;乡镇企业总收入达到937亿元,增长15%,利润总额达到52亿元,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00元,实际增长5%。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本市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任务,实现上述奋斗目标,较好地完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中心任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调整农村经济结构
  当前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十分突出,调整势在必行。郊区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单位,必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按照适应市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原则,把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性中心任务和主要着力点,切实抓紧抓好。
  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主要抓好三个方面:
  第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要大力发展郊区二三产业,增加总量,提高水平,使二三产业真正成为增加郊区经济实力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通过重组转制和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等措施,大力发展优势行业和优势产品,组建优势企业,坚决淘汰一批生产工艺落后、扭亏无望的亏损企业和劣势企业。培育和发展一批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从今年起,郊区乡镇企业总收入、增加值、利润总额每年要以15%以上的幅度增长。郊区二三产业增加值在农村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二三产业就业劳动力在农村总劳动力中的比重、农村在二三产业中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均达到85%以上,进一步提高郊区农村的工业化水平。在第一产业发展中要大力调整种养结构和粮经结构。要大力发展养殖业,提高养殖业在郊区大农业中的比重。要高标准抓好养殖小区建设工程,提高养殖业产业化水平,使养殖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例有较大提高。大力调整种植结构,使粮经种植比例更趋合理。同时充分发挥首都优势,加快一产向二三产业的延伸,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尽快建成一批水平高、规模大、产品新、辐射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使郊区农产品加工增值率有较大提高。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为城市居民提供丰富的精神产品和舒适的休闲度假场所,使郊区逐步成为观光休闲农业的重要基地。
  第二,大力推进产品结构调整。京郊农业要适应多层次的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特种种植、特种养殖和名、特、优、新、稀高附加值的产品,逐步把首都郊区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绿色食品基地。要进一步提高农业设施水平,通过改善设施条件,提高科技含量,全面优化和丰富农产品品种,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均衡上市的能力,实现优质、高产、高效。要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物质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籽种农业。重点发展粮食、蔬菜、果品、花卉的籽种生产,保持和扩大肉鸡、蛋鸡、肉鸭、生猪、奶牛等禽畜品种的种业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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