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0〕44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今年以来,我区一些地方相继发生了紧急重大事件,有关地区行署、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单位一般都能及时报告上级机关,有的还直接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据统计,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做得较好的有南宁、百色地区行署,南宁、梧州、宾阳、凭祥、宜州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公安厅、国家安全厅、交通、司法、监察厅、信访局,南宁海关等。但是,也有一些地区行署、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单位不重视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工作,有的地区行署、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对紧急重大事件不但处置不得力,而且报告也不及时。例如,今年2月18日21时许,北流市平政镇岭垌村村尾组窦瑞彪户非法生产炮竹造成爆炸,当场炸死1人,重伤5人,后虽经抢救5人亦全部死亡。对这一突发重大事件,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月19日21时15分才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值班室报告。今年3月27日15时,来宾县平阳镇凤山煤矿的民工清理巷道,接电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正在井下工作的10名民工全部被烧成重伤,经抢救无效全部死亡。3月28日7时已把尸体送往来宾火葬场火化。此重大事故,柳州地区行署虽及时派员赶往现场调查处理,但直到3月28日18时才把事故情况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值班室。3月17日14时许,来宾县溯社乡中许村覃邦清无证开采的小煤井发生透水事故。3月20日,该县接到群众举报,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地矿局和溯社乡党委政府调查处理。3月21日反馈调查结果:煤井确实发生了透水事故,但无人员死亡。3月31日上午8时,该县再次接到举报电话,县委、县政府组织调查组调查,初步查清覃邦清煤井3月17日14时左右发生了重大透水事项,当时在井下作业有21人,14人逃出了井口,另外7人失踪,老板覃邦清在透水事故后去向不明。而来宾县公安局报告:当日在井下作业的民工有27人,只有20人逃生,7名民工死亡。当时覃邦清与死者家属私下交涉,给每名死者家属1万元“安家费”后畏罪逃跑。此重大事故,柳州地区行署直至4月3日才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值班室。此外,还有的地区行署、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单位对紧急重大事故漏报,甚至瞒报。迟报、漏报和瞒报紧急重大情况和事件,使上级机关和领导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影响对重大情况和事件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置,甚至造成严重后果。为切实改变这种状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