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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湘发〔2000〕8号)


各市、州、县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改革后的省人民政府工作机构的设置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24个):
  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国家安全厅
  湖南省监察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事厅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厅
  湖南省信息产业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林业厅
  湖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卫生厅
  湖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南省审计厅
  省监察厅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政府机构个数,编制列入省委工作机构序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加挂省招商合作局牌子。
  三、省政府直属机构(16个):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
  湖南省广播电视局
  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旅游局
  湖南省乡镇企业局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湖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湖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湖南省参事室
  四、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部门管理的机构(6个):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厅级,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省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
  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厅级,为省政府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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