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十七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0年4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0年4月12日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的决定
(2000年4月11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