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展电子商务。加强政府在电子商务中宏观规划和指导作用,尽快完成电子商务基本框架的建设任务。要加快制定有关电子商务运行标准、政策和规章。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发挥黑龙江信息港作用。开展电子购物、邮政电子商务、全省呼叫中心、外经贸EDI、石油金卡网络、网络市场、远程加工中心等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探索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为我省开展电子商务创造条件,推动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4.促进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开发。注重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重点开发涉及国计民生和有较高时效的信息资源,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和应用质量,实施全省网上信息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系统管理。重点建设国民经济、社区服务、农业信息、科技和公用信息网等主体信息资源网。
合理利用信息网络基础资源,并注重新型信息网络资源的研究与开发。
建立各类信息服务系统,大力发展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发展网上信息资源,促进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联网共享。
三、建立信息产业发展的新机制
在信息产业、信息化工程实施中,实行“统筹规划、政府主导、市场牵引、有序竞争,统一标准、联合建设,强化创新、讲求实效”的原则,鼓励地区、部门、企业、院所积极参与信息产业的开发建设;通过政府投入、银行贷款、企业投资、社会集资、利用外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发展信息产业的投资力度,不断提高信息产业建设的效率和效益。
积极推进信息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优先推荐股票上市。鼓励各种所有制的信息企业发展。大胆试行技术股、无形资产股等形式的股份合作制,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培养、吸收和稳定人才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建立风险投资资金,提高技术创新和市场创新水平,形成开放的技术新体系及优势集成的能力。
四、对高新技术信息企业实行优惠的扶持政策
省政府将加大推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力度,扶持高新技术信息企业的发展。
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信息企业,实行优惠的扶持政策:
(一)可享受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二)可享受《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