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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等部门关于第三批在豫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等部门关于第三批在豫
 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2000〕17号 二000年三月二十九日)


  省教委、计委、财政厅、劳动厅《关于第三批在豫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第三批在豫国务院部门
         (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国发〔1999〕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划转地方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委〔2000〕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第三批在豫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31所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管理体制
  (一)普通高校
  华北水利水电学校、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中央与省共建、以省管理为主。其中,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由省教委负责日常管理;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由省电业局负责举办和日常管理,省教委负责教育、教学管理。
  (二)成人高校
  华中电业联合职工大学在郑州的校区,由省电业局负责办学和管理。
  (三)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1、调整后由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企业举办和管理的学校有:洛阳石化总厂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洛阳石化总厂技工学校)、中原石油学校(中原石油技工学校)、中原油田商贸学校(中原油田教师进修学校)、中原油田机电学校(中原油田建筑技工学校)、中原油田建筑安装学校(中原油田技校钻井分校)、中原油田服装学校、中原油田汽车驾驶学校、中原油田干部中专、河南石油勘探局职工中专、石油一公司技工学校、洛阳机车厂技工学校、洛阳铁路隧道技工学校、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洛阳铁路电务技工学校、第十五局技工学校、河南石油勘探局技工学校(河南石油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水利十一局技工学校、郑州铁路技工学校、南阳建筑工程学校(中建七局技工学校)。
  2、调整后由省行业主管部门举办和管理的学校有:郑州广播电视学校、河南省邮电学校、河南电力工业学校、南阳电力技工学校、河南省烟草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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