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科技企业要积极引进现代管理思想,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在开发、生产、销售等方面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建立科学的决策、劳动人事、财务和分配制度。要按照《
企业财务通则》和《
企业会计准则》,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格财务会计管理。完善职工社会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类保险。民营科技企业要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尊重他人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确立信息意识、创新意识、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努力提高无形资产经营效益,运用品牌策略、广告宣传、公共关系、企业形象等增值无形资产,实施品牌战略,争创名牌产品和知名企业,提高品牌和企业的知名度。
七、建立和完善民营科技企业的支持服务体系
要加强民营科技企业的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积极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科技信息、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宣传国家和省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加强与企业的联谊和交流,收集和反映企业的呼声与要求,为民营科技企业开拓市场、引进资金和技术提供有效服务。同时,要认真研究企业在体制、技术、管理及文化创新中的问题和经验,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八、强化管理,确保
《意见》和
《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努力贯彻
《意见》精神,认真实施
《条例》规定,在政策导向、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保障支持等方面做好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民营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服务与管理。
认真实施
《条例》中关于加强民营科技企业管理的规定,完善咨询审批、资格认定、年度检验与资格终止制度,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科技成果鉴定和奖励、出国审查、统计分析和业务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