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
 (二000年三月十四日 川委发〔2000〕15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以下简称《决定》),是党和国家在世纪之交为加快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指导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文件。根据《决定》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现就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一)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今天,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和独特的重要性更加凸现。谁拥有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质量的创新人才,谁就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权。在未来10年中,要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实现四川跨越式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川”战略,依靠科学技术,依靠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具有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成为振兴我省经济的必然选择和关键所在。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教育思想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进步。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今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面对新的形势,传统的教育观念、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方法等与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需要、与提高国民素质和创新能力的需要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深化教育改革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人才培养从数量、质量、结构、效益等方面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我省跨世纪现代化建设目标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建立素质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的“三个面向”,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要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招生制度、教学制度、评价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优良的办学条件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使素质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贯穿于培养人的全过程。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德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格观。要不断改进德育工作的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强化“让学生成才,让家长放心,让人民满意,树文明校风”的“三让一树”教育实践,形成“校以育人为本,师以敬业为乐,生以成才为志”的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