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时期农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坚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进一步调整优化垦区产业、产品结构,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实现农垦经济可持续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5.总体目标: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对所属农场和二、三产业企业视情况改组为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不能股公司,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农垦集团公司实行国有资产产权、股权管理,行使出资者权利,要进一步强化资产经营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机制,形成集团经营优势。
6.主要任务:
(1)2000--2005年,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分期分批开展垦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根据试点经验和各企业的不同情况,制订企业改制方案,经论证批准,逐年推进、总结完善、不断深化。
(2)2000--2010年,在推动企业改制的同时,实现农垦集团经济结构的全面调整。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植胶布局,开发生物资源,集中力量抓好有较高技术含量的骨干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垦区优势产业,建立以资产为主要联结纽带的专业化集团,并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利用国外资源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全省农业的现代化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三改两加强”的扎实工作,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垦区大多数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农垦集团整体实现扭亏为盈。
(3)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使广大职工和经营管理者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有明显提高;以农场场部为依托,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的农垦小城镇,使之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充分发挥农垦的政治优势,确保完成国家赋予的各项政治任务。
三、积极推进农垦企业改革步伐
7.农场的改革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努力探索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对规模较大、整体素质好的农场,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改造为多元投资结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依其国有股权份额实行控股或参股;对规模比较小、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农场,可采取不同的资产组织形式,通过产权转让、租赁、抵押承包、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方式进行资产重组,集团公司依其国有股权分额决定参股或不参股。要鼓励企业通过社会多元参股,企业交叉持股,职工投资入股,引进外部资金嫁接,吸引非公经济参与等进行产权置换,进一步在产权多元化和公有制实现形式上寻求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