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驻滇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减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作为减灾工作的快速反应力量,积极支持和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减灾工作,尤其是在抢险救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
(七)减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国内国际合作取得一定进展。为配合我国政府响应联合国关于开展减灾十年活动的号召,在加强减灾工作的同时,成立有关灾害防御社会团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开展防灾减灾活动,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减灾工作;推进了减灾国内国际合作,一批减灾工作人员得到培训,一批减灾国际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完成或正在实施。
我省减灾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减灾工作建设不能满足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防灾救灾经费投入不足;各级政府的减灾规划不够完善;减灾法规和灾害评估办法不健全;灾害评估技术和手段相对落后,减灾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不够;抗灾救灾装备短缺且比较落后;灾害应急能力有待提高;救灾物资储备制度需要健全完善;全民环境保护和减灾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减灾宣传、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恶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三大难题之一,也是我省面临的一大难题。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导致自然灾害日趋严重,减灾工作面临着严峻形势。
三、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让关于减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把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减灾方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部署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减灾法制建设,健全完善减灾目标责任制;强化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减灾意识;依靠科技进步,进加减灾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减灾的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不断改进和完善我省的减灾工作,着重减轻对全局或区域发展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积极推进综合减灾,发挥减灾工作的整体效益,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减灾工作的主要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不断加强减灾工作,重点是加强旱灾、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农业和林业病虫害、森林火灾等灾害的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按照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规划和要求,以保护生态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为主要内容,加强减灾工程和非工程建设,广泛应用减灾科技成果,提高全民减灾意识和知识水平,完善减灾工作体系及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我省减灾工作整体水平,推进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促进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四、减灾工作的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