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及时抢险救灾。每当发生严重灾情,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迅速通报情况,组成强有力的指挥机构,组织指挥抢险救灾,筹集调拨资金、物资支持和帮助灾区群众安排生活,恢复生产,建设家园。同时,积极向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国家的支持和帮助;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家园。
(四)加强减灾工程建设。长期以来,在国家的支持下,省、地、县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减灾工程建设。40多年来,全省兴修各种水利设施28万件,其中大型水利工程32件;整修江湖堤防6940公里,初步整治大小河流近100条。全省防洪灌溉面积达2024万亩,46%的耕地基本摆脱干旱的威胁;约300万亩易涝农田得到有效治理;重要城镇、工矿企业和水库的防洪标准和能力有了显著提高;城市建设和新建工程基本上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抗震设防。特别是近10年来,完成了380万平方米的重要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抗震加固;对东川区、元阳县、德钦县等滑坡、泥石流的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办法。在87个县实施了对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治理工程项目187项,保护了33个县城和67个乡镇政府驻地的安全,保住了农田20多万亩;新开垦农田5000余亩。通过不间断的植树造林,全省森林(含灌木林)覆盖率已达44.29%,其中,林地覆盖率达33.6%,长江中上游防护林等工程有了新的进展。在16个地、州、市和部分灾情较重的县建成和正在建设救灾储备仓库。
(五)加强非工程性减灾工作。通过经常性的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教育活动,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有了明显提高;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中得到广泛应用,已形成了初具规模和科学技术含量较高的全省减灾体系。目前,我省主要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系统建设已初具规模,全省建成气象观测站132个,基本形成省地县天气监测预测网;以卫星综合处理和711、713天气雷达组成的气象监测网络得到有效应用;建立防雷中心113个;开展了防震工程设计、施工和检测工作;15个地州市和87个县市开展了人工降雨、防雹和消雨等工作;建成由160个水文站、1038个雨量站组成的水文监测网;建成30个专业地震台、121个地方地震台,形成了以昆明为中心的23个数字化区域台网、400余台套前兆观测台项组成的地震监测网;建成300多个农作物和森林病虫害测报站(点)及森林火灾监测站(点);初步建立传真、电话、无线电通讯、电视广播等发布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和灾情信息的网络。大大地提高了我省自然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为各级政府组织抗灾救灾提供了信息和科学依据,有效地减轻了灾害损失。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减灾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强化了灾情和抗灾救灾宣传教育管理,规范了灾情统计和部分灾种灾害评估工作,开展了年度主要自然灾害趋势预测及防灾减灾对策研究。城市减灾规划编制和灾害保险等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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