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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11.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教育。党政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和社会各界都要结合本职工作,承担起支持教育的法律责任和关心培养下一代的社会义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社会影响,改善育人环境,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条件,配合学校、家庭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培养“四有”新人。
  12.综合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周边秩序和外部环境。公安部门要强化学校周边地区治安、交通管理,坚决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工商、文化、城建、卫生、商业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优化学校外部环境。环保、园林部门要把降低噪声污染和绿化、美化校园纳入城市规划,支持和帮助学校搞好环境建设。要建立社会监督制度,聘请热爱教育、有敬业精神的社会人士作为监督员,督促有关部门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
  13.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氛围。宣传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共同制订教育宣传提纲,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搞好舆论导向。要做好“扫黄打非”工作,清理文化市场,净化学校教育的文化环境。新闻、出版、文化部门和单位要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用正确的思想文化教育和青少年。要防止不良广播影视对青少年的影响,严格禁止渲染凶杀、暴力、色情、庸俗以及格调不高的图书报刊、文艺演出和影视节目。
  14.社会各界要积极支持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局面。要加强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场所,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文化场所,要免费向学生开放,发挥其校外教育、活动中心的阵地作用。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挪作他用的青少年校外教育场所、基地进行彻底清理,恢复其本来功能。在城市规划和城区改造中,要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满足青少年校外教育的需要。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部队要积极为学生学工、学农、学军等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街道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配合家庭、学校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成长,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活动。妇联要会同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工会要利用“职工之家”和各类职工学习班等,向广大家长宣传科学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方法。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动员和组织更多老同志担任辅导员,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思想品德教育。
  15.加快社会用人制度改革。要宣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人才观念,树立各行各业的成才典型。人事、劳动部门要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和对各类劳动者的岗位要求。要引导社会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打破不分工种、行业,片面追求高学历的用人倾向,形成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为实施素质教育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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