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0〕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决定的实施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粤府〔2000〕16号通知精神一并贯彻落实。执行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三月二十八日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
           质量工作若干问题决定的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全面提高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省产品质量现状,增强做好质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质量管理工作有所加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涌现出一批名优产品和先进企业。但是,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我省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仍然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多年来,我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在全国排在第7 ̄11名之间。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质量基础工作薄弱,内部管理松弛,存在着大量的无证生产、无标生产和产品不经检验出厂等现象,假冒伪劣产品和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各级政府质量主管部门检测手段落后,监督管理和执法经费普遍不足,监督力度不够,没有有效发挥对全社会的质量宏观管理和监督作用。一些地方和部门搞分割市场的行为,阻碍了市场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加重了企业负担。
  (二)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仅是我省实施外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我省经济竞争能力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迫切要求。我国即将加入WTO,将面临更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应从全局出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在今后几年有明显提高。
  二、企业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切实加强质量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