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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各级政府及卫生、工商、劳动、税务、残联等部门,要采取具体措施,积极扶持盲人按摩人员兴办个体、私营或其他形式的按摩机构;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开办盲人按摩院、所,集中安置盲人就业。各级残联要加强对盲人按摩的行业管理。
  六、切实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对残疾职工给予特别关注,加强宏观调控,采取切实措施,尽量避免残疾职工下岗,积极帮助下岗残疾职工实现再就业。
  非因企业撤销、解散、停产、破产,一般不得安排残疾职工下岗。对违反政策和规定的企业,当地政府及劳动部门、残联要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对已下岗的残疾职工,企业要全部安排他们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落实好基本生活费,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同时,要积极组织残疾职工参加再就业培训,帮助他们优先实现再就业。要督促企业将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下岗残疾职工,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企业,劳动部门要采取一定的组织措施,确保优先安排下岗残疾职工。
  各级政府和劳动部门,要关心企业离退休残疾人的生活,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其养老金。
  各级残联要协助政府、协调劳动等有关部门做好工作,避免残疾职工下岗,落实下岗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对违反国家政策拒不执行有关规定的,要向政府及劳动等部门反映,督促及时解决。要及时了解、掌握残疾职工下岗情况,向政府提出建议。
  七、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
  各级残联所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具体承担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和管理的专门机构,是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同级劳动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级政府和劳动等有关部门要给予关心和支持。
  劳动、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的要求,重视和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条件、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帮助和支持,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与劳动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配合,不断完善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并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2000年底以前,各地州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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